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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

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

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

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德通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

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

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

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

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

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

/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

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 类员工:车间生产人员;

Ⅱ 类员工:基层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