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发起人会计确认问
题探讨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外关于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的主流模式,并结合中国国
情,对我国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会计确认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发起人
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产品。资产证券化正在改变着全球的金融结构和信用格
局配置,其核心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金融资产,通过其风
险与收益要素的分离和重组,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的证券,使
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有效,参与各方从中均能受益,即利用结构融资原理,处
置未来一定期限的预期收入,使之变现。在此过程中,原始权益人把证券化资产
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
(Specialpurpose vehicle,简称 SPV),SPV 以该证券化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为 支 撑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 ABS),并用发行收入购买证券化资产,最终以证券化资产所
产生的现金流偿还投资者。
一、国外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方法及评析
关于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的模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 简 称 IASB) 和 美 国 财 务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 FASB)均进行了深入的研
究和探讨。要规范金融机构证券化资产的会计确认问题,就必须首先研究和分析
IASB 和 FASB 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再结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来设
置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