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对股指期货风险的防范及监管
摘要:由于交易主体结构的不健全,标的物选取和现货交易机制存在的缺陷,
以及政府干预机制的不合理等原因造成股指期货风险。解决的办法是:完善股指
期货准入制度和交易主体组成;增加
A 股市场权重股的流通量;完善相关立法
和监督等。
关键词:股指期货;风险;防范体系;宏观监管
在各种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的前提下,我国筹备多年的股指期货
在经过国务院批准后,于
2010 年 4 月 8 日正式启动。这一项目的启动对于中国
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股指期货概述
[1]
1、股指期货的定义
所谓股指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位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双方约
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
数的买卖。
2、股指期货的作用
(
1)价格发现。期货价格在一个规范有组织的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形
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价格,再通过交易所的现货交割制度,
使得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收敛。因此,期货价格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真实的供求
状态及其价格变动趋势。
(
2)套期保值和管理风险。股指期货主要用途之一是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
风险管理。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化投资组合较好地规避非系统性风险。
(
3)提供卖空机制。股指期货是双向交易,可以先卖后买。
(
4)提供投资和套利交易机会。套利机制可以保证股指期货价格处于一个
合理的范围内,一旦偏离,套利者就会入市以获取无风险收益,从而将两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