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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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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总则

1.0.1 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的原则,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建筑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
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下列砌体的结构设计,特殊条件下或

有特殊要求的应按专门规定进行设计。
1 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无筋和配筋
砌体;
2 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无筋和配筋砌体;
3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1.0.3 条 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 规定的原则制订。设计术语和符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
和符号标准》

GB/T 50083 的规定采用。

1.0.4 条 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

GB 50009 的规定执行;材料和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

GB 500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的规定。

1.0.5 条 砌体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 主要术语

2.1.1 条 

 

砌体结构

masonry structure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
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1.2 条 

 

配筋砌体结构

reinforced masonry structure

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
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

(墙)、砖砌体和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2.1.3 条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

reinforced concrete masonry 

shear wall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