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法规新规定
2013(全文)
公安部
10 月 8 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
3 分提高到 6 分,不挂号牌或遮挡
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
12 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正
式施行。
2013 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 38 项增加至 52 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 6 分。罚 100 元。
2、
12 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
5 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 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
12 条、第 16 条、第 72 条、第 77 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 2 分,罚 100 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 元以上 20 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 2 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 12 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 50%、超速 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 12 分、6 分、
3 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
2012 年 7 月起,7 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 200 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 200 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 100 元。
4、超速行车,罚款 200 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