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Z208010 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
1.民事纠纷--民与民
(1)民事纠纷的分类:财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人身(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
(2)民事纠纷的特点:主体法律平等、权利义务争议、可处分性(财产)
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
2.行政纠纷---官与官、官与民
(1)行政纠纷的特征:从属法律性、一定裁量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无偿为原则
(2)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二、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主要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争议评审机制
(新方式)
1.和解:民与民的自愿互谅,无须第三方介入,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诉讼阶段:和解
--撤回起诉、中止诉讼---法庭制作调解书
仲裁阶段:和解
--裁决书或调解书
和解后,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按照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直接申
请法院强制执行
2.调解:第三方介入
3.仲裁: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不能上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有权向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根据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中立第三方作出裁决
(2)没有仲裁协议,不能启动仲裁程序
(3)限于民商事仲裁,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4)仲裁具有的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快捷性、执行的强制性和广泛性
4.诉讼:法院审理、裁判、执行
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1)民事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