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目的
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下称“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下称“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
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导规程。
1.2 咨询业务范围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
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
(决)算、项目后评
估;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
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
(含工程
索赔的管理
)、工程造价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
务。
1.3 适用对象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咨询业务的咨询单位。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2.1 一般原则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
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求信誉。
2.2 一般程序
咨询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
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
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