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质量工程师中级综合知识考试重难点汇总
质量的概念
质量的概念最初仅用于产品,以后逐渐扩展到服务、过程、体系和组织,以及以上几项
的组合。
1.质量的概念
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在理解质量的概念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
1)关于"固有特性"
特性指
"可区分的特征"。可以有各种类别的特性,如物的特性(如机械性能);感官的
特性(如:气味、噪音、色彩等);行为的特性(如礼貌);时间的特性(如:准时性、可靠
性);人体工效的特性(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和功能的特性(如飞机的
最高速度)。
① 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固有的"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
永久的特性。例如,螺栓的直径、机器的生产率或接通电话的时间等技术特性。
② 赋予特性不是固有的,不是某事物中本来就有的,而是完成产品后因不同的要求而
对产品所增加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硬件产品的供货时间和运输要求(如: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要求(如:保修时间)等特性。
③ 产品的固有特性与赋予特性是相对的,某些产品的赋予特性可能是另一些产品的固
有特性,例如:供货时间及运输方式对硬件产品而言,属于赋予特性;但对运输服务而言
就属于固有特性。
(
2)关于"要求"
要求指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①"明示的"可以理解为是规定的要求。如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或顾客明确提出的要求。
②"通常隐含的"是指组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
是不言而喻的。例如:化妆品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一般情况下,顾客或相关方的文件
(如:标准)中不会对这类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组织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用途和特性进行
识别,并做出规定。
③"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要求的或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如食品卫生安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