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61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
批)
>的通知》(建标)[1998]94 号)的要求,山西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
同修订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
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08—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
3.0.6、4.1.9、4.2.8、4.5.5、5.1.10、6.1.8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年 3 月 15 日
二、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8]94
“
号文《关于印发 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
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具
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等单位共同编
制的
GB50208—2002,已于 2000 年 12 月经全国审查会议通过,并以建设
部建标[
2002]61 号文批准,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特殊施工
法防水工程、注浆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标志的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在规范,请各单位结
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交山西建筑
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新建路
35 号,邮政编码:030002),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要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参编单位: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冶金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地铁运营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
哈尔滨雪佳集团有阴公司
主要起草人:哈成德
朱忠厚 冀文政 雷志梁 王向波 张玉玲 朱祖熹 薛
绍祖
张文华
王存孝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上海隧道工程公司防水材料厂、山西丽华涂料有限
公司的大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