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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61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

批)

>的通知》(建标)[1998]94 号)的要求,山西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

同修订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
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08—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

3.0.6、4.1.9、4.2.8、4.5.5、5.1.10、6.1.8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年 3 月 15 日

 

 

 
 二、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8]94

号文《关于印发 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具
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等单位共同编
制的

GB50208—2002,已于 2000 年 12 月经全国审查会议通过,并以建设

部建标[

2002]61 号文批准,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特殊施工

法防水工程、注浆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标志的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在规范,请各单位结

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交山西建筑
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新建路

35 号,邮政编码:030002),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要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参编单位: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冶金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地铁运营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
          哈尔滨雪佳集团有阴公司
主要起草人:哈成德

  朱忠厚  冀文政  雷志梁  王向波  张玉玲  朱祖熹  薛

绍祖

  

张文华

  王存孝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上海隧道工程公司防水材料厂、山西丽华涂料有限

公司的大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