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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装饰艺术设计中形式法则的应用

  摘要:形式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
概括。装饰艺术同样离不开形式法则的运用。文章论述了形式法则的几种主要形式,它在装
饰艺术设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甩。掌握形式法则,能够使我们更好地运用和表现美的

.内容,

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关键词:装饰艺术;图案;形式法则

 

  生活中,装饰艺术的样式随处可见,从手绘到电脑图形,从剪贴到数码工艺,各种装
饰艺术形式都以其不同特点、形式、材料改变着人们的审美心理,美化人们的生活。同时,随
着人们审美水平的提高,对于装饰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装饰作品从概念到设
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只有继承和发展优秀文化遗产,才能更好地创新。

 

  装饰艺术具有独特魅力和观赏价值。它可以通过各种装饰的特殊手段来创作,以达到装
饰美感。但是装饰作品也要受到材料和工艺的制约。所以说装饰作品通常不是个人出于爱好
而制作出来,而是要不断适应客观对象要求,克服工艺制作局限的过程中自然产生发展的。
装饰艺术是一种理想化的艺术表现,它不是

“如实”地描绘大自然,而是运用形式美的规律

和法则,夸张变形的艺术手法,对自然界加以美的再创造,使其从自然形态升华为艺术形
态,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

 

  既然作为一种全新艺术形式,取材于生活,高于生活,那么就是要在选择题材后,对
客观事物的形象、色彩、以及构图等方面进行重新的设计和编排,使其更具美感和装饰艺术
价值。因此,我们要注重设计中形式法则的应用。

 

  任何造型艺术包括设计都有共同的审美规律和法则,装饰艺术也是如此。它是人类在创
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
更好地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人们通过长期的艺术创作,总结
归纳出很多形式美法则,我们主要谈以下几种形式。

 

  一、变化与统一

 

  它是装饰图案变化的总则。世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变化之中,但又统一于某种形式,艺术
表现也是如此。变化是指相异的形、色、质等图案因素并置在一起,造成的显著对比的效果。
如构图中的宾与主,虚与实;位置的上与下、前与后;形状的大与小、方与圆;数量的多与
少、繁与简;色彩的明与暗、冷与暖;质地的粗与细、软与硬等等。变化富于动感

――图案形、

色、质等诸多构成因素的变化,给人以生动活泼,新鲜强烈,丰富多彩的感觉。但是,当其
处理不当则易杂乱,松散而失去美感。

 

  统一是指图案各组成部分间的内在联系。具体的讲即是通过图案各部分相同或类似的形、
色、质等构成因素,将图案各变化的局部,组织整体的有机联系。统一富有静感

――图案的

形、色、质等诸构成因素的统一,给人以调和安定,庄重严肃,有条不紊的感觉。但是,过分
的统一,也易单调,乏味而失去美感。

 

  变化与统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任何完美的图案都具有变化与统一两个方面的因素,
并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若一味追求变化,就会杂乱无章;片面强调统一,又会呆板单调。
在装饰设计过程中,要在统一中求变化,或在变化中求统一;变化的因素越多,动感越强。

 

  二、对称与均衡

 

  对称形式在生活中极为常见。如人体的眼、耳、手、足:飞禽、昆虫的双翅;植物的对生叶
片等。装饰作品运用对称主要是使图形产生平稳的关系。在装饰画中对称又可分为绝对对称
和相对对称两种形式。

 

  均衡也称平衡,它不受中轴线和中心点的限制,没有对称结构,但有对称式的重心。由
形的对称变为力的对称,给人同量不同形的感觉,体现变化中的稳定感。平衡的结构富于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