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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理论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选修使用)

Ⅰ 前言

核医学(

nuclear medicine)是一门综合性边缘学科,也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

是从事生物医学研究的一门新技术,又是拥有自身理论和方法,并能反映脏器和组织的血流灌
注、受体密度和活性、代谢和功能变化,具有独特优势的用于诊治疾病的临床医学的一部分,在
医学领域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卫生部早在

1981 年修订的五年制医学

专业教学计划中就把《核医学与放射防护》定为必修课。

本大纲适用于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五官科学、临床心理学、医学检验、急救医学、

医学美容、麻醉学专业(方向)学生使用,根据这专业的特点与培养目标,核医学的教学内容以
临床为主,主要讲授放射性核素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现将大纲使用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

  

一 为了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

,大纲每一章节均由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三部分

组成。教学目的注明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级别

,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级别对应

,并统一标示(核心内容即知识点以下划实线,重点内容以下划虚线,一般内容不标

)便于学生重点学习。

  教师在保证大纲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可采取不同教学手段,讲授重点内容和介绍一般内容。

  总教学参考学时为 22 学时,其中理论课 20 学时,见习 2 学时,理论与实验学时之比 10:1。

  教材:《核医学》,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王荣福,1 版,2003 年。

Ⅱ 正文

第一章

  核医学总论

  教学目的

了解核医学的概念、在临床上的地位,它的主要内容,介绍发展史与国内外新进展。掌握核

医学基础,为以后讲解脏器功能测定、脏器显像、体外放射分析、放射防护打下基础。

  教学要求

(一)了解核医学的定义、内容及其在现代医学中的地位。
(二)了解放射性药物的定义、核医学仪器的分类及其基本工作原理。
(三)掌握核医学相关的核物理基础、熟悉核医学必备条件的基础知识。
(四)掌握核医学的诊断和治疗原理。

  教学内容

(一)核医学的定义、内容、在现代医学中的地位及最新发展。
(二)与核医学有关的核物理基础知识、放射性药物和放射性试剂、常用的核医学仪器
(三)核医学的诊断和治疗原理、方法和特点,其中以核素显像和核素治疗为重点。

第二章

  核物理与电离辐射生物效应及防护

  教学目的

了解与核医学有关的核物理基础概念、定义。掌握核素衰变规律及活度概念,了解核医学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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