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临床路径
(2010 年版)
一、过期妊娠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过期妊娠(
ICD-10:048)
行医疗引产阴道分娩终止妊娠。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
-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
人民卫生出版社)和《妇产科学(第七版)》(高等医学院
校统编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
1.以末次月经计算:停经达到或超过 42 周(294 日)
尚未分娩者。
2.根据排卵日计算:根据基础体温提示的排卵期推算若
排卵后
280 日仍未分娩者。
3.B 超检查确定孕周:妊娠 5-12 周内以胎儿顶臀径推
算预产期,妊娠
12-20 周内以胎儿双顶径、股骨长度推算预
产期。
4.其他:妊娠最初血、尿 HCG 增高的时间、早孕反应出
现时间、胎动开始时间以及早孕期妇科检查发现的子宫大小
均有助于推算预产期。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