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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质量取决于早孕期准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生活工作环境等。如果准妈妈在此时期有下列情况,可

能会影响胎儿的发育甚至使胎儿发生畸形。

  一宗罪:健康状况不合适

  如准妈妈有糖尿病,血糖未控制好即怀孕,或疾病急性期怀孕,都会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

  二宗罪:服用药物得谨慎

  不慎服药,是导致胎儿畸形和先天缺陷的重要因素。但准妈妈患各种疾病均应及时治疗,因为不少药

物对胎儿是安全的,需要在就诊时要向医生说明自己已怀孕,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在不知妊娠时服了

多种药物,应请医生分析这些药物是否有害、服药的剂量及时间长短。

  受精后两周内用了不该用的药不必过于紧张,这个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虽然是最大毒性期,会造成

胚胎死亡流产,但通过修复继续发育不会造成影响,因此可以听其自然。若有流产症状不必过分保胎,若

无症状则可不必忧虑。

  停经

4~9 周期间则属“致畸高度敏感期”,此期间用了不该用的药应具体分析,可向医生咨询。

  三宗罪:急性感染须中止妊娠

  急性感染性疾病如肝炎、结核等,毫无疑问应中止妊娠。

  病毒感染即所谓

“优生五项”,不少医院列入常规检查项目,目前国内外普遍认为适用于高危对象。原

因是大部分病毒母亲感染率很高,但宫内感染率不高或很低。普遍检查母亲的感染,但不能肯定胎儿感染

的有无,因此检查意义不大,更不应轻易中止妊娠。

  风疹感染使胎儿致畸的危险性较高,其次巨细胞病毒,一般建议孕前接种风疹疫苗使体内产生永久性

抗体,再者要注意性传播疾病,艾滋、梅毒、淋病等均有增加趋势。

  四宗罪:高热损伤胎儿神经系统

  无论何种原因致高热状态,对胚胎和胎儿均不利,尤其对胎儿神经系统的影响。

  病毒性感冒致高热最为常见,流感病毒本身对胎儿的危害尚无肯定,如体温高达

39

℃或更高,尤其

持续时间长,均对胎儿不利。常用的中药感冒药和对乙酰胺基类退热药,如百服宁、柴胡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