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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第八章知识

第一节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台规性管理

一、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条件

商业银行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运营与管理必须遵守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商业

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机构设置与业务申报材料

1.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

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管理

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商业银行申请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

材料

(一式三份):

(1)由商业银行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拟申请业务介绍,包括业务性质、目标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预测;

(3)业务实施方案,包括拟申请业务的管理体系、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等;

(4)商业银行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不需要审批的个人理财业务,应将以下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

(1)理财计划拟销售的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说明;

(2)理财计划拟销售的规模、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以及相关计算说明;

(3)拟销售理财计划的对外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关于业务制度建设的要求

1.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

2.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部审查和稽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