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第五章知识
点
第一节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概述
一、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的概念
银行代理服务类业务简称代理业务,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给商业银
行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发展代理业务,不仅有利于完善银行的服务功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更好的
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稳定和扩大客户资源,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银行的资源来发展中
间业务,扩大收入来源。
二、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的基本原则
(一)适用性原则
在销售代理理财产品时,要综合考虑客户所属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
客户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长短、产品流动性等因素,为客户推荐适合的产品。
(二)客观性原则
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银行从业人员应客观地向客户说明产品的各种要素,让客户在
购买产品前对产品类型、特点、购买方式、投资方向、收益预期、市场风险等有全面的了解。
第二节
基 金
银行作为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人,代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人进行基金单位的买卖
活动。客户可在大多数的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修改分
红方式和定额定投业务。
一、基金开户
进行基金投资,投资者首先需要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
TA 账户。购买不同基金公司
发行的基金,需要开立不同的基金
TA 账户。
二、基金认购
1.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面额发行”的原则,即认购以金额申请,认购的有效份额按
实际确认的认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基金份额面值为基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