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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银行从业《公司信贷》第八章重点:贷款质押分

  贷款质押分析

  学习目的

  

■ 掌握贷款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 掌握贷款质押的设定条件

  

■ 了解贷款质押的风险因素,掌握贷款质押的风险防范

  质押是贷款担保方式之一,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通过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质
物而使其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质权的人,称为出质人

;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债

务人或者第三人移交给债权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以质物作担保所发放的贷款为质押贷款。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与抵押虽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本质上都属于物权担保,但两者毕竟是性质
不同的两种担保方式,两者有着重要的区别。

  

1.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我国法律未规定不
动产质权。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为常见。

  

2. 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这
是质押与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3. 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交付抵押物的占有,因而抵押权人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质押
的场合,质权人对质物则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4. 受偿顺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