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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监理制度的探讨

  【摘

 要】装饰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已经历了十分快速的发展,也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经

验成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相应的监理制度也必须不断的进行创新。在
这种背景下,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装饰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而分析了我国装饰工
程监理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装饰工程;监理制度;现状;发展

 

  一、我国装饰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现状

 

  (一)建立了室内装饰审查人员签发项目的品质抽查机制

 

  我国政府为有效管理室内装饰审查人员签证项目的品质,在近几年修订的建筑物室内
装饰审核及查验作业事项规范中明确规定,室内装饰经审查机构审核许可、查验合格或按照
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查人员查验签证项目,建立机关可以随时办理抽查。在这一规定的基础上,
相关监理机构进一步修正了作业事项规范,除要求审查机构须加强所属审查人员的行政考
核,建立派任、废止、剔除缺点及终止等配套处理方式外,还应成立专案小组,本着

“抽少、

严审、重罚

”原则,执行审查人员签证项目的品质抽查,并扩大将消防设备安全签证项目的

考核,借以提升相关专业人员的签证品质。

 

  (二)加强了室内装饰采用防火涂料的管理

 

  由于我国政府曾屡获民众检举某地点或场所室内采用大量木材装饰,而室内装饰从业
者虽具有防火涂料(防火漆)出厂证明文件申请竣工查验,但事实上并未按照规定的施工
规范刷涂至应有膜厚,更有甚者兜售证明文件的情况发生,增加了公共安全隐忧。因此,考
虑防火性涂料施作结果外观不易辨识,相关机构制订了建筑物室内装饰采用防火涂料施工
过程纪录表,并要求检附图料施工前、中、后照片(施工人员应签名)及现场监督查核报告,
借以加强查验内容及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责任。

 

  (三)落实了结合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制度

 

  室内装饰材料管理按照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的相关规定,其

“防火避难

设施类

”检查签证项目中的“装饰材料”是建筑物室内装饰管理的重要一环,并深切影响建筑

物公共安全。因此,我国政府为落实结合建筑物公安检查申报及室内装饰管理,要求新领得
使用执照的供公众使用建筑物,现场如有室内装饰情况,按照制度办理公共安全检查申报
时,均应检附室内装饰合格证明。尚无证明者,内部装饰纵经专业检查人员检查签证合格,
仍应提列改善计划,限期补办手续按照相应制度进行室内装饰审查。

 

  (四)简化了绿色建材使用率的核算方式

 

  自

“绿色建材”相关规定开始实施依赖,我国政府基于简政便民考虑,配合制订了“建筑

物室内装饰绿色建材材料表

”,若室内装饰绿色建材使用率在客观上足以明确判断达室内空

间总表面积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装饰者可于材料表内注明或检附签证说明书。为了进一步
配合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制度的修正,相关监理机构将

“绿色建材使用率”提升至应

达百分之三十以上,建筑物室内装饰绿色建材使用率检讨表则由登记从业的建筑师、室内装
饰专业(设计或施工)技术人员或营造业的专任工程人员担任办理签证检讨并署名任务,
兔附记算式及总表,以便进一步加以简化。

 

  (五)建立了多元的室内装饰审查许可的稽核渠道

 

  由于我国相关建筑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供公众使用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定期委托
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或人员办理建筑物改造及设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当地主管建
筑机关申报。因而,在我国相关建筑监理机构执行建筑法规的相关事宜后,新领用使用执照
的建筑物办理年度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均应一并附有建筑物室内装饰合格证明,凡无该项
证明文件的情况,其现况装饰材料经专业检查人检查签证合格后,仍应限期补办手续。此外,
在信息休闲服务业,或设立补习班、托儿所、幼儿园、老人福利机构、产后护理机构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