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路工程浅谈监理工作要点
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公路工程监理的特点及作用,分析了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路监理;重要作用;存在问题;具体措施
1、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
FIDIC 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
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
1.1 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1.2 突破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
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
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
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公路工程监理制
度在我国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正不断完善,水平也不断提高,对我国的公路建设发展发挥
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公路建设质量的稳步提高正说明了这一点。
2、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1 工程监理仅限制于施工阶段。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
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
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
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2 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
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
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由于合格
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
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
环。
2.3 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FIDIC 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
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
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
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
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因此,进度、质量
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
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2.4 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
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
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
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
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