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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制度

1 总则

为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完成公司总体目标

工作任务为绩效考核导向,加强员工的责任意识,促使员工不断提

高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确保公司总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订

本办法。

2 考核范围、周期及时间

2.1 本制度适用公司总经理及以下所有员工。按岗位职责分为:

1.公司总监及以上人员,简称:高层。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简称:中层。

3.主管及以下人员,简称:基层。

2.2 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公司高层参加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公司中层和基层参加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3 考核时间要求:  

1.月度考核:于次月前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2.季度考核: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前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3.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或二月内完成。  

3 考核组织管理职责

3.1 公司高层职责:

1.公司高管的考核,将按照与公司所签订的《岗位责任书》要求和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由董事长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