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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佳优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细则

生产部管理制度

1、 卫生安全:
1.1、

车间工鞋类不可穿着外出,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1.2、

作业前做好准备工作,直接接触产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1.3、

直接用于盛装食品的器具或者所有加工用具、盒子不能不能直接只于置于地面上,
违者每次给予扣

10 分。

1.4、

车间内水管要按规定挂好,地漏要盖好;作业完毕后所有器具要清洁干净,违者每
次罚款

20 元。

1.5、

工作场所要保持干净工作完成后所有的机器和台面都要冲洗干净,发现一次对当事
人通报批评一次。

1.6、

生产过程中注意生产安全,否则对因操作失误或则或者工作不小心而导致的伤害事
件发生,将给予警告和响应相应的处罚。

1.7、

保管好自己工作所有的工具,随时检查是否破坏,发现破坏应及时通知车间主任,
然后协助车间主任解决,否则罚款

20 元。

2、 标准作业:
2.1、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

对于违反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20-500 元罚款。

2.2、  擅自更改作业程序、操作方法、生产工艺或生产配方,予以 500 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可以给予以开除处罚;

2.3、  未经允许,私自更改设备相关数据,予以 200 元罚款。
3、 成本控制:
3.1、  作业中要小心谨慎,不可随意丢弃,违者经教育不改的,每次扣 5 分。
3.2、  工作中应节约水、电,否则每次扣 3 分,每天两次警告一次。
3.3、  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等需要废弃处理的,务必填写《废弃申请单》后经批准后方

可废弃,否则根据清洁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记过等不同情度的处分。

4、机器设备:
4.1、  上下班前,检查所有器具有无破损、机器设备是否正常,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4.2、  机器故障要及时找维修人员,且要在报表上注明清楚,违者罚款 50 元
4.3、  机器上禁止摆放其它物品和禁止爬在机器上面,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4.4、  非岗位机器操作工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机器设备,擅自乱动导致机器设备异常者,罚款

200 元并视情况赔偿相应损失;

4.5、  对于公司的设备设施、工器具故意损坏,或者不能说明破坏原因的,根据情节轻重及

损失金额,给以罚款、警告、记过等不同情度的处分。

5、信息反馈:
5.1、  办理行政事务,要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予以作业,第一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警

告处分。

5.2、  工作中出现作业异常、品质异常要及时反馈汇报,不隐瞒实情,并做好详细记录,否

则处以

20 元罚款;

6、员工出勤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