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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

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

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
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

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
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监督检查员

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确保

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

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

品流通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

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
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
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
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

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
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

25 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

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

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

不出售有毒有害、

“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

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

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