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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月绩分析细则

(一)为使本公司各级干部明了计划和已执行业务的成效藉以 激励各级人员致力达成年

度盈余目标起见,特规定逐月分析各部门执行年度经营计划业绩有关细则,以收预期管理
之效。

        

(二)日常收支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1.各部门每日发生收支传票或原始凭证必须根据权限的规定批准,经办人填妥分析表再
依规定流程办毕有关手续,送回财务部登帐,否则若与财务组的付款分析发生不相符时,
增加复查的麻烦。

(当月各部核准的传票单据等财务必于当月登帐,不可跨月)。

    2.各部门每 10 天应将收支累计和计划比较,以便追踪未达到目标者,以求改进。
    (三)月终收支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1.当月的支付凭证如收据,统一发票等,应于次月 3 日前办妥各项手续转财务部,如过
期者概不受理。
    2.每月 5 日前各部门根据上月份的分析表计算出各部上月盈亏,格式:

    送稽核室或总经理核阅,(根据分析表背面的公式计算并填写在该表上)。
    (四)月绩稽效。
    1.分析表的填写方式如下:
    (1)目标额:系根据年度计划表填写,并考虑收支平衡,勿忘受高利息影响而赚钱变为
亏本。
    (2)未完工累计:各部门所承包工程未完工部分累计(将上月底止未完工累计总额+本月
当日累计订货

)。

    (3)产值:产值即完工额(生产额),产值的计算必与实际售价相符。
    (4)销货:当月所开发票金额的累计。
    (5)收款:当月实际收回款额的累计。
    (6)赊欠累计:将上月底止的赊欠累计总额+本月当日的累计销货额-本月当日累计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