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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
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
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
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
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
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附表 4.1.1)按月
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

(附表

4.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 4.1.3)。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

(附表 4.1.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 4.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
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附表 4.1.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附表 4.1.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
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
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
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
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
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

“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

4.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附表 4.1.7)于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