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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精神,切实加强邮电物

资供应采购宏观管理,理顺关系、适度集中、规范行为,充分发挥邮电物资供应系统的主渠

道作用,保证做好邮电通信大发展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部管工程项目

部管工程项目是指邮电部

(含各司、局)下达任务书在省境内建设的通信项目。这些项目

由省邮电管理局

(以下简称省局)委派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专业处室,根据设计要求

集中订货,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物资供应的工作,包括参与工程的会审,负责订货、催货、

清关、结算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收取相应的费用,费率按部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邮部[

1994]776 号文的精神,由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集中采购的工程物资,

由省邮电器材公司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做好省内段物资供应的全部服务工作,有关

的费用由省邮电器材公司和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协商收取。

有关工程所需器材,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一个季度向省邮电器材公司报计划。

 

□ 省管工程项目

省管工程项目是指省局

(含中央企业、地方农话)在省境内投资(含全部或部分)建设的通

信项目。

工程所需的进口物资将根据工程资金来源

(利用外资或省局自筹、贷款)的不同情况,由

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专业处室或省局指定单位与厂商谈判引进或招标。

工程所需国内生产的主要物资,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集中采购供应。

省邮电器材公司应参与省管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会审、设备选型、技术谈判等工作,负

责物资供应,包括订货、催货、清关、运输、结算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有关工程所需器材,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一个季度向省邮电器材公司报计划。

□ 适度集中、分级管理

适度集中、分级管理是参照邮电部[

1994]558 号文关于“邮电器材供应采购权适当

向部、省两级集中,组织批量进货、降低通信企业的工程造价、保证设备质量

”的精神,根据

实际情况,省局适度集中物资供应采购权,做到既加强管理,又要利益共享,大的管住,

小的放开。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根据我省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省局对《规定》中所列的

18 项物资实行集中管理,其余的由地方局管理,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邮电局物资供应部门

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