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仓储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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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
1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
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
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库位空间
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
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
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
“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
动态。
第四条 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
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
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 A、B、C 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 A、B、C 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 A、B、C 顺序编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