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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

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

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

 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 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

"请示"。

(二)报告 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

"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

"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

"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

"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

"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

"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
隶属单位的公文,用

"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

"通报"。  

(八)决

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

"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

"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

"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

"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