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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摘要: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付诸实施的阶段,是形成工程项目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
面工作的好坏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阶段的监控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本文分析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工程监理的技巧
与内容。

 

  关键词

:工程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管理 

  

1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与误区 

  

1.1 业主的行为不够规范,业主的行为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具体体现在对监理

工作干预过多,不通过监理工程师而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对监理工程师下达给承包商
的指令进行干涉甚至否定等等。业主的这些行为是与我国的有关法律所不容,《建筑法》明确
规定,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
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

 

  

1.2 监理只监督工程质量,很多监理认为监理只需要监督工程质量,只要工程不出现质

量问题,监理目的就已达到,监理工作就算圆满完成,其实不然,监理是对工程投资、进度、
质量三大目标的综合控制,应采用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做法,并力求加大主动控
制在控制过程中的比例,力求实现整个目标系统最优化也就是实现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
标的统一。

 

  

1.3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决策阶

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均有
监理介入,而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接受建设单位
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摸着石头过河,对工程并未深入
地了解,尤其是一些技术复杂的大型建筑工程,施工难度大,影响因素多,不利于监理工
作的顺利开展。

 

  

1.4 工程质量是监出来的,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

当其冲,监理稍微放松,施工单位便马虎了事,不严格按规范操作,这种认识对施工单位
来说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由

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理
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排除承包商的责任。

 

  

1.5 监理员兼作质检员,监理员一般是指监理人在建筑工程中派往工地现场实施旁站监

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
场跟班的监督活动,他对工序的检查应建立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而不是与施工
单位质检员一同去进行工序检验,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员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
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

 

  

2 摆正位置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2.1 认清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摆正监理工作的位置 

  只有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性质,认清两者的区别

(见表 1),才能确立监

理工作的地位,摆正位置,正确地行使职权。

 

  表

1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