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
教育
和
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
环保工程师
资格
考试
。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与环境等专
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
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6 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
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
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
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
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