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恪守职业道
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
, 均可申请参加注
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
程、农业资与环境等专业)
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
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
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
计工作满
3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
计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