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造价员基础知识辅导:建设准备
建设准备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5 项: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作。
(3)组织设备、材料订货。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组织施工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按规定进行了建设准备和具备了开工条件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和施工许可证。
施工
工程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了施工安装阶段。
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
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
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
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
式开工日期。
注: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
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
分期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各期工程开工的日期计算,如二期工程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规
定的永久性工程开工的日期计算。
生产准备
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而言,生产准备是项目建设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一般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