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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哈大项目部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根 据 《 中 建 五 局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办 法 》

( 建 五

[2007]305 号 ) 的规定,结合哈大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

实施细则。

一、岗位绩效工资适应范围

本实施细则所制定的岗位绩效工资办法适应哈大项目部全

体在岗的自有和外聘员工,以下人员不适应本办法:

1、项目部实行年薪制人员。

2、项目部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劳务承包制人员。

3、项目部外聘的一般文员、司机、门卫、厨师、保洁员、

锅炉工、普通操作工等实行协议工资制,在招聘时双方协商确

定薪酬水平。

4、返聘人员。

5、项目部外借到业主、总公司、局或外单位临时到哈大

项目部工作的人员。

6、在项目部工作时间不足 1个月的人员。

7、项目部认为不适应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绩效工资组成部分

1、岗位工资

哈大项目部岗位工资标准按一类公司标准执行,岗位级别

2级至 19级,具体标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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