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
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本章旨在讨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的独立性要求,以及
注册会计师如何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以达到和保持独立性。本章
所称审计、审计项目组、审计业务、审计客户和审计报告,也包括审阅、
审阅项目组、审阅业务审阅客户和审阅报告以及其他鉴证业务、项目
组、客户和报告。除非特别说明,本章所称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网络事
务所。对客观原则的遵循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
务所与审计客户保持独立。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审计项目组成员,会
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应当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独立于审计客户。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独立性的概念框架
注册会计师在应用独立性概念框架时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独立性
概念框架要求注册会计师采取下列措施:(
1)识别对独立性的不利
影响;(
2)评价以识别不利影响的重要程度;(3)必要时采取防
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