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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

     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本章旨在讨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的独立性要求,以及

注册会计师如何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以达到和保持独立性。本章

所称审计、审计项目组、审计业务、审计客户和审计报告,也包括审阅、

审阅项目组、审阅业务审阅客户和审阅报告以及其他鉴证业务、项目

组、客户和报告。除非特别说明,本章所称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网络事

务所。对客观原则的遵循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

务所与审计客户保持独立。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审计项目组成员,会

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应当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独立于审计客户。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独立性的概念框架

注册会计师在应用独立性概念框架时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独立性

概念框架要求注册会计师采取下列措施:(

1)识别对独立性的不利

影响;(

2)评价以识别不利影响的重要程度;(3)必要时采取防

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