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公司职员手册
职员管理条例
前
言
1.
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
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2.
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3.
本条例所称
“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
4.
本条例所称
“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
•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
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
•
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
•
本条例所称
“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
个人行为。
•
本条例所称
“控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超过 50%的企业。
“
”
本条例所称 参股企业 ,指万科所持股份少于
50%的企业。
第一章 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
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
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
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
1)姓名;
(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
3)婚姻状况;
(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