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广西

2013 年会计证《财经法规》考前解密讲义第四章第三节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方案》和《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

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
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
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
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
支付。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

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
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
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
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
拨资金。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

资金的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

  

5.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话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重点提示】注意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种账户的功能的不同。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
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

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
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
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
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
金财政专户。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