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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云南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规范薪酬发放,有效激励与约束高级管理人员
行为,建立“持续创新、长期激励、利益趋同、风险共担”的企业管理模
式,不断提高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能力,促进和保证公司长期、
健康、稳定地发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公司章程》及其相
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基本依据,当公司制
定其他与薪酬、绩效管理有关的制度时,应当以本制度作为基础。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
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进行考核
评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的人员组织进行
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