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收费标准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 10 万以上的(包括 10 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规划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
(图纸概算)的
5%-10%进行取费,也可按 15 元/㎡-18 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
总造价的
10%或 15 元/㎡~25 元/㎡进行取费,也可按 2002 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进行取费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 20%)。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 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 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
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
3.2 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3 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
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
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
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 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 0.85,较
复杂(
Ⅱ级)调整系数 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 1.15 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 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 与业主沟通,确定主题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