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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图纸会审,严把

工程技术、质量关,组织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
施工单位的关系。
    2、安排(督促)工程进度,审查施工单位报表并如实上报。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满
足目标要求,及时报告指标的偏离。
    3、参与分管工程前期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协调沟通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文件整理。
参与分管工程各项招投标工作,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复核报告,参与分管工程招标答
疑及现场踏勘工作,参与分管工程图纸会审并审核图纸会审纪要。

4、参与合同管理,处理分管工程的日常事务,对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实施提出优化建

议。落实分管工程实施前业主应提供的条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前期资料整理工作。

5、督促监理单位、承包商履行合同,检查其工作绩效,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办理分管工程的合同进度款、工程结算及其他业主应付款的支付与核对工作。经
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
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7、协助协调分管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各方关系。

8、及时报告分管工程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

    9、参加分管工程的各级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协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
初验,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送档工作。

10、参加工地例会,贯彻业主指示精神,促进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分管工程现场的

    

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计量、协助造价科进行工程决算初步审核工作;
    12、负责分管现场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监理以外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13、负责分管工程的竣工交付后的使用服务质量保修等工作;

    14、负责分管工程的进度控制的检查督促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甲方现场主管职责

1、协调好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质检、安监、城建监察等单位的关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

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参加工程招(投)标会议,参与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助办理工程前期
各项手续,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选择。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
工作。
    4、负责工程所需各专业技术的协调;组织图纸会审会议和技术交底,解决图纸上的疑
难问题,建议修改不合理的设计,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
向分管领导汇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协助分管领导对设计变更的统一管理。对涉及
投资的变更,重视多方案选择。涉及图纸的修改、变更,要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修改、完善,
做到及时准确,不能影响正常施工。
    5、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谈,设计变更须经分管工程局长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
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检查工程变更,并及时报分管工程局长审核;
    6、负责项目部人员的调配管理,协同做好施工现场其他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