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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老百姓的

“救命钱”,它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

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不仅是全社会十分关注的课题,也是审计
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大事。然而,社保基金的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部门管理工作,而是一
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也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地进行监督
才能奏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对政府部门管理
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
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审计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建章立制,加强各级审计部门对社
保基金的监督,应做到如下五点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建立社保基金每年必审制度。作为国家审计机关,首先牢
固树立

“民本审计”思想,心中有人民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抓好社保基金审

计工作。其次建立社保基金年度定审制度,并且将社保基金审计结果,纳入到每年同级财政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之中,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再次加大审计结果公示力度,把人民群
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要转变审计工作思路,准确定位社保基金审计目标。社保基金审计总体思路应以绩效
审计为总揽,以社保制度运行过程为主线,以社保资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在关注
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同时,还需要对社保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
础上揭露社保制度的缺陷,分析现行社保政策的运行效应。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
督作用,使社保资金能够安全有效运行。

 

  三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社保基金审计效果。一是大力推进计算机的审计,充分运
用计算机审计技术,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从业务数据入手,解剖数据管理系统,获取有价
值的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并有效地与财务收支审计和效益审计相结合。二是推行系统化审
计,社保基金无论是从征收或来源上,还是在支出和管理方面,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管
理部门多,内容宠杂。因此,针对这一特点,审计机关在实施社保基金审计时,必须将此作
为系统化审计项目来对待,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去看问题,确保社保基金审计全面性、完
整性。

 

  四要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提升社保基金审计层次。(

1)加强社保基金征收中的效益审

计,审查各项社保基金征缴面有否达到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是否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做
到应保尽保;审查各缴费单位有否瞒报缴费基数,有意偷漏应缴基金的问题,是否确保社
保基金缴费基数真实准确,做到应缴尽缴;审查征收机关征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征管力
度是否到位,做到应征尽征。(

2)加强社保基金使用中的效益审计,审查社保基金是否做

到专款专用,真正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审查社保基金收支是否平衡,基金结余或赤字是否
合理,是否充分发挥了基金应有的效益;审查各项社保基金分配安排是否坚持公平效益原
则,既要关注基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也要关注其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效益;审查各项
社保基金使用是否节约,是否真正做到以较小的投入办更多更全面的事。(

3)加强社保基

金管理中的效益审计,审查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工作是否有效,管理的制度和方法
是否健全和科学,管理的政策执行是否严格,有否存在因管理不善、失误,造成社保基金损
失和浪费以及减收增支问题;审查社保基金流动环节是否有漏洞,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安排的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配套拨付,拨付的具体方式和手段是否可行有效,
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获取资金等问题,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成效,有无因资金拨付不
及时而影响被保障对象的利益;审查社保基金管理是否安全,有无存在基金管理风险隐患
等等的问题。

 

  五要结合当地财政部门和利用社会各界的监督。(

1)财政部门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