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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承包协议

甲方: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泰

 

 ·  海丰苑项目部

 

 

乙方:

                                          

甲、乙双方携手合作,明确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

的原则。甲方将汇泰

·海丰苑一期工程的工程预结算承包给乙方负责编制和负责同相

关审计部门核对。结合双方实际,经一致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汇泰

·海丰苑一期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无棣县棣新六路

/民生街

第三条::承包范围:汇泰·海丰苑一期工程(土建、安装、总体)。包括:工程量计
算,预算书的编制,结算,同审计部门核对。

第四条:承包价格:工程总造价(审核后)

2‰甲方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付款方式:施工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

3000 元,工程竣工验收付至承

包价款的

60%

(包括生活费的支付),余款于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各一套和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和工程联系单和

其他一些必要的计算资料依据;

总体工程

甲方和乙方共同实测实量。乙方在预算编

制过程中需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配合。有疑问的,甲方负责解释和决策。

    2、乙方负责工程预算编制,负责按甲方同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和山东现行预决算编

制要求及政府相应法律、法规、文件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及时性、完

整性,工程量不漏项,不甩项。

3、甲方同建设单位施工合同造价部分乙方负责。每月上报节点工程量和负责同

建设单位及时进行工程量核对,确保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受影响。

4、乙方应每周在甲方现场办公一天,确保签证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出现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