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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电气

3.6.I 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
表、计算书。

3. 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
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
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
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
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
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
电机的台数、容量

)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
要求

);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
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
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1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4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用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
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
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