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足够数量及规范的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第 2.0.17 条规定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是指供人
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凡是房间的疏散
门、楼梯、直通室外地面的门都可视作安全出口。
1.1
房间的疏散门设计
办公建筑中当房间位于
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120m2;可设置 1
个疏散门,当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
15.0m、可设置 1 个疏散门,其它情况的房间疏散门不少于两个,且相邻 2 个疏散门最近
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见图 1
。
图
1
房间的疏散门设计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规范中规定的袋
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一二级为
22m)。否则应增设安全出
口。
1.2
直通室外疏散门设计
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
2 个,一般情况下每个
防火分区均须设置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但当建筑规模较小时可根据面积、层数、疏散人
数、楼层所处位置等因素设置一个安全出口,规范规定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200m2 且人数
不超过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
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
步。
1.3
疏散楼梯的数量
一二级办公建筑应当满足: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500m2、第
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100
人时,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二、要严格控制好安全疏散的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限制安
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要保证
疏散距离,首先应合理确定楼梯间及安全出口的位置。低多层办公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
符合下列要求: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
梯间之间时为
40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为 22m。如楼梯间为非封闭楼
梯间,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时为
35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为 20m,丁
字型走道计算疏散出口(房门)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时,袋形部分可以折算成两倍的距
离计算成双向疏散的距离。如丁字型袋形走道部分疏散的距离为
5m,双向部分疏散的距
离为
10m,则可以计算为 20m
的双向疏散距离。
三、保证足够的疏散宽度
确定建筑疏散人数是进行疏散宽度计算的前提,一般建筑在设计时给定了使用人数;
当没有给定使用人数时,可采用该场地面积乘以人员密度
P(人/m2),人员密度值,如
果建设单位能提出确定的使用人数的设计任务书,就把它看做
"有固定人数的建筑",按任
“
务书设计,要是面积大但人少的办公建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放大,如果是 写
”
字楼 ,用做对外出租的办公楼,说不清楚的,就是无固定人数的了,用使用面积计算人数
再计算宽度,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m2,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
1Om2,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m2;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5m2,低多层办公建筑楼梯走道及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均应按疏散人数确定。一二层为
0.65m/百人,三层为 0.75m/百人,三至四层为 1.00m/百人,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还规定
≤
了走道的最小净宽,当走道长度
40m 时单面布房最小净宽为 1.30m,双面布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