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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依本细则办理。

  一、员工离职分类: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二、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
是希望其再返公司效力。

  三、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

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

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四、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

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