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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结构工程师辅导:构造要求

  剪力墙和楼、屋盖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剪力墙骨架构件和楼、屋盖构件的宽度不得小于 40mm,最大间距为

600mm;

  

2 剪力墙相邻面板的接缝应位于骨架构件上,面板可水平或竖向铺设,面

板之间应留有不小于

3mm 的缝隙;

  

3 木基结构板材的尺寸不得小于 1.2m×2.4m,在剪力墙边界或开孔处,允许

使用宽度不小于

300mm 的窄板,但不得多于两块;当结构板的宽度小于 300mm

时,应加设填块固定

;

  

4 经常处于潮湿环境条件下的钉应有防护涂层;

  

5 钉距每块面板边缘不得小于 10mm,中间支座上钉的间距不得大于

300mm,钉应牢固的打入骨架构件中,钉面应与板面齐平。

  

6 当墙体两侧均有面板,且每侧面板边缘钉问距小于 150mm 时,墙体两侧

面板的接缝应互相错开,避免在同一根骨架构件上。当骨架构件的宽度大于
65mm 时,墙体两侧面板拼缝可在同一根构件上,但钉应交错布置。

  当木屋盖和楼盖用作混凝土或砌体墙体的侧向支承时,楼、屋盖应有足够的
承载力和刚度,以保证水平力的可靠传递。木屋盖和楼盖与墙体之间应有可靠的
锚固

;锚固连接沿墙体方向的抵抗力应不小于 3.0kN/m。

  轻型木结构构件的开孔或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盖、楼盖和顶棚等的搁栅的开孔尺寸不得大于搁栅截面高度的 1/4,且

距搁栅边缘不得小于

50mm;

  

2 允许在屋盖、楼盖和顶棚等的搁栅上开缺口,但缺口必须位于搁栅顶面,

缺口距支座边缘不得大于搁栅截面高度的

1/2,缺口高度不得大于搁栅截面高度

1/3;

  

3 承重墙墙骨柱截面开孔或开凿缺口后的剩余高度不应小于截面高度的

2/3,非承重墙不应小于 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