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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让利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控制策略研究

    摘要: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分析了定额让利这种传统的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存
在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分析、
限定材料价格的管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合同的编制。
  关键词:

 定额让利;计价方式;工程造价;控制策略

  

0 引言

  定额让利是一种以定额为依据,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算工程量后,
按上级或合同规定执行某一种定额计算直接费,并按定额配套取费标准和文件规定计算间
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最后施工单位以一定的比例让利于建设单位的一种计价方式

[1]。这种

计价方式适用于工期比较紧,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决策和设计工作,只能边决策、边设计、
边施工的工程项目,特别适用于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分批到位的情况,可以先施工,后
算账。这样的计价方式下,工程量和价格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小;
而且在计算工程量和定额套价时业主与施工方的争议会比较大,业主需要采取有效的策略
来控制工程造价、转移风险。本文以笔者亲身经历的工程项目为例,分析了这种计价方式存
在的问题及其造价控制策略。
  

1 案例

  本工程是一工厂的员工宿舍楼,建筑面积

14154.45 平方米。工程项目按施工图纸包工、

包料、包工期,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由于工期很紧,没有足够的时间供投标单位制作商务标,
评标过程中,经济部分以承包单位报的

“下浮率”为标准。这种方式相当于传统的定额让利的

计价方式,最终的合同总价

=土建定额计价(基数)×(1-土建下浮率)+安装定额计价(基

数)

×(1-安装下浮率)。合同约定,工程的进度款及结算款的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

更、现场签证等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各单体工程人材机价格套用施工期间各月的信息价的
平均值。对砼、钢筋、面砖和给排水管等主要工程材料用限定材料形式采购,即承包商必须在
建设单位限定的品牌范围内购买此类材料,这些材料在合同的

“发包人指定材料设备一览

”中有明确说明。

  合同仅约定了一个总价为

2000 万元的暂定价,施工阶段每月按照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

到施工后期,工程师发现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已超出了暂定价的

80%,拒绝再支付进度款。

承包商认为合同中的暂定价太低,重新报了一份预算,预算下浮后的总价为

4031 万元,单

方造价为

2847.86 元/m2,远远超出了暂定价。经造价工程师初步审核后的工程预算的工程

经济数据如表

1、表 2 所示。

  

2 案例分析

  由表

1 可以看出,本工程土建和安装下浮后的每平方米造价都比当地类似工程项目的

标准值高出很多,下浮之前的单方造价更是高得离谱,可以看出这个造价存在很大水分,
业主本以为可以通过施工单位

“让利”能降低工程造价,却反而抬高了造价。表 1 中对土建工

程造价的组成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导致土建工程造价偏高的主要原因是工程价差太大,类
似工程土建价差占土建总造价的百分比是

-12.84%,而本工程的这个比例高达 24.96%。再看

2 中部分主要材料价格,地面砖、墙面砖、门窗的市场价都是预算价的好几倍。对于这些价

格造价工程师审核的过程中没有减下来的原因是,这些材料价格都是合同

“发包人指定材料

设备一览表

”中限定材料的价格,造价工程师是根据业主指定的品牌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