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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变配电所操作电源

  

1 直流操作电源的设计要求

  

110kv 及以下变电所的直流负荷可分为经常负荷、事故负荷及冲击负荷三大

类。

  经常负荷主要包括经常带电的继电器、信号灯、位置指示器及直流常明灯或
其他常接入直流系统中的用电设备,一般可取

1~2kw。

  事故负荷是变电所失去交流电源全所停电时,必须由直流系统供电的负荷,
主要为事故照明负荷。

  变电所的冲击负荷主要是断路器的合闸机构在断路器合闸时的短时
(0.1~0.5s)冲击电流。

  

2 10kv 及以下变配电所直流操作电源设计原则[5]

  

1 供一级负荷的配电所或大型配电所,当装有电磁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

应采用

220v 或 110v 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直流操作电源;当装有弹簧储能操动机

构的断路器时,宜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2 中型配电所当装有电磁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合闸电源宜采用硅整流,

分闸电源可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对重要负荷供电时,合、分闸
电源宜采用镉镍电池装置。

  当装有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宜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
储能式硅整流装置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采用硅整流作为电磁操动机构合闸电源时,应校核该整流合闸电源能保证
断路器在事故情况下可靠合闸

  

1.3 直流系统接线

  

1.3.1 铅酸蓄电池直流系统[66]

  

110kv 及以下变电所直流系统及直流屏典型设计原则:

  

(1)直流系统一般采用 220v 或 110v 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