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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示范文本GF-2000-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0年二月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
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
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
(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
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
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
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
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
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