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 1.总 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
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评定标准。
1.0.2 本标准制订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
SL176-1996)、2002 年水利部颁布执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
表说明与
示例》(试行)和
2000 年北京市水利局颁布执行的《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评定标准》
(试行)。
1.0.3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1.0.4 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和
行业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中第
四~
七部分质量评定表未纳入本标准,可直接使用部颁评定表。其他本标准未涉及
的工程项
目,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进
行质量评
定。
1.0.6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分为
“优良”、“合格”两级。
1.0.7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行。
2.工程项目划分
2.1 项目
项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