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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制度(节选)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
(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2、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要按工程进度定期
或不定期的向有关施工队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3、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安排班组长工作前,都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在班前讲话中。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作好分级、分段逐步安全技术交底。
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
3、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
4、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阳台等部位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垂直运输井架安全装置要
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带病运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接
地保护,临电架设要符合要求。
7、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且保持其灵敏可靠。
8、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9、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
10、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和指定产品,不得自行采购。
11、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

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旬组
织一次综合大检查。
2、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巡回检
查、专项检查等。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⑴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了
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的关系等。⑵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⑶查防护,各种现场
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⑷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⑸查隐患,工
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⑹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经
理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4、每次检查要认真考核、评分和评比,好的经验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的奖励,差的要严肃批评、
给予处罚,使得安全检查真正形成为经常化、制度化。

   项目安全奖罚制度
                                               
    1、项目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安全,全方位的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防护、临电设施要标准化,
现场要杜绝“三违"现象,管理资料齐全, 未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在确保安全生产中有突出成绩
的项目工地奖 500 一 5000 元,负责人除兑现责任奖外突 出的可加奖 1000 一 5000 元。
    2、在上级组织检查和日常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巡 回、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中,单项检查成
绩突出的单位、工地或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 100 一 1000 元。
    3、对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法规施工、违章指挥、管理混乱、隐患严重的项目罚
款 500 一 3000 元。
    4、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违反安全纪律的个人罚款 50-100 元。
5、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责任者按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