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低层住宅楼的消防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 年版)第四节,第 8.4.1 条的规定:
“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
的单元式住宅
;应设计室内消防给水”。从这条规范,很多设计人员得出“不超过六
层的所有住宅
(包括底层带商业网点),不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计室内消
防给水系统
”这一结论。另外,《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
年版
)第一章,第 1.02 条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从而使绝大部分的低层住宅楼(六层及六层以下)处于完全不设防状态
,而我国
的绝大多数城市居民是生活在这种不设防的六层及以下的住宅中的。笔者认为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低层住宅也应设计消防系统。
9 层楼房
一
.设计消防系统的必要性
1.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中的电器用品越来越多;装修档次越来越高;
气体能源的使用越来越普及
;从而使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危险性也越来越大。
1.1.家用电器越多,用电负荷越大,再加上大多数装修施工的并非是具有资质
的家装公司
,而是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个体水电工人。电气施工相当不规范,导致
由于电路故障发生火灾的事件屡屡发生。
1.2.装修档次越高,采用的可燃.易燃物品越来越多。家装物品火灾危险性大致
如下
:油漆(乙类),地板.天花衣柜书桌等木质家具(丙类),窗帘等纺织品(丙类).这给
火灾的发生
.蔓延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1.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舍弃了木柴.煤等的能量来源,转而采用更
为清洁
.方便的能源例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等。显然,气体能源比固体能源要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