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临时用水计算
以下计算过程供大家参考一下
1)施工临时用水计算
本工程现场用水分为施工用水、施工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三部分。
施工用水量
q1:以高峰期为最大日施工用水量,计算公式为:
q1=K1∑Q1N1K2/8×3600
式中:
K1 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取 1.15
K2 用水不均衡系数,取 1.5
Q1 以砂浆搅拌机 8 小时内的生产量(每台以 30m3 计)、瓦工班 8 小时内的
砌筑量(每班以
20m3 砖砌体计)、混凝土养护 8 小时内用水(自然养护,
以
100m3 计)。
N1 每立方米砂浆搅拌耗水量取 400L/m3 计,每立方米砖砌体耗水量以
100L/m3 计,每立方米混凝土养护耗水量以 200L/m3 计。
q1=1.15×(5×30×400+4×20×100+100×200)×1.5/8×3600=5.27L/S
施工机械用水量计算:
q2=K1Q2∑N2K3/8×3600
式中:
K1 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取 1.15
K3 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取 2.0
Q2 以一台对焊机每天工作 8 小时计,一个木工房一个台班计,一台锅炉每
天工作八小时计。
N2 每台对焊机耗水量 300L/台.h,每个木工房耗水量 20L/台班,每台锅炉
耗水量
1050L/t.h。
q2=1.15×(300×8+20×1+1050×8)×1.5/8×3600
=0.65L
生活用水
q3:现场高峰人数以 1500 人计算,每人每天用水 20L 计算:
q3=Q3N3K4/8×3600
=1500×20×1.5/8×3600=1.54L/S
消防用水量
q4:根据规定,现场面积在 25 公顷以内者同时发生火警 2 次,
消防用水定额按
10-15L/S 考虑。根据现场总占地面积,q4 按 10L/S 考虑。
现场总用水量:根据规定,当
q1+q2+q3〈q4 时,采用 q4 的原则,现场总用
水
量为:
q=q4=10L/S
供水管径,按下面公式计算:
d=√4q/πV×1000=√4×10/3.14×2.0×1000=0.079m
计算结果,现场供水管径需不小于
80mm 方可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文章转自李建博客
相关推荐: